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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企业就近回收可能具有经济效益

作者: 点击:541 发表时间:2022-12-22

  光伏企业就近回收可能具有经济效益

  迄今为止,对太阳能材料回收利用的设施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而合理的空间布局则可以进一步降低太阳能电池材料的回收成本,提高回收利用的效率。基于此,我们以铜铟镓硒薄膜技术为例估算了光伏回收建设的几种可能的空间布局。

  一种可行方案:在市区建立光伏组件处理厂。这是一种规模经济导向方案。由于薄膜技术只是目前商品化应用的几种太阳能光伏技术方案之一,未来技术变化的可能方向比较多,因此集中处理有利于实现处理设备的规模经济,并且适应光伏技术可能发生的变化。

  二种可行方案:分别建立光伏回收处理设施。这是一种市场导向方案。分布式光伏系统与集中太阳能电站系统的一个显著差别是,用户安装的时间可能存在较大的不一致,因此废弃时间也会存在比较大的变动范围。此外,实际安装量受人口密度、收入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市场需求的空间分布存在较大的不均衡。可以推测,发达的都市中心安装量会更大。因此,建立回收处理设施,可以方便就近回收。

  三种可行方案:按照网上搜集的资料分别建立光伏组件处理厂。这是一种生产者责任导向方案。由于薄膜电池光伏组件的材料在生产环节就有很大的循环再利用潜力,因此企业有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建立再循环处理能力,利用这一处理能力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循环再利用具有较强的技术可行性。生产者责任制度是指生产者需要全部或部分承担其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处理责任,目前已在我国电子废物管理中得到应用。生产者责任制度期望通过生产者责任的延伸,影响其在上游材料选择和商业模式的构建,从而促使废物减量和资源化的目标。

  综合比较上述三种方案,运输成本占处理成本的比重在6.7%~13.3%之间,由此可见,设施布局对处理成本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其中,集中处理的运输成本大,而生产者责任导向的运输成本小。不过,生产者责任导向的情景假设中规定了用户废弃的产品可以运到近的生产厂家,这就需要生产者之间形成回收责任协议,对不是自己生产的产品也进行回收处理。如果在实际生产企业之间就成本收益进行分割,就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如果不能实现生产企业就近回收,生产者责任导向的运输成本就可能反而高于其他两种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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